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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 为个人信息穿上“安全铠甲”

所属分类:时事聚焦    发布时间: 2021-11-02    作者:四川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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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我的账号已经被封了。请帮我投诉。”今年9月,00后青年小泽(化名)突然收到朋友的求助信息,随后发来视频通话。面面相觑,小泽点开上诉链接,一步步完成了人脸和语音验证。几分钟后,小泽的社交账号被盗。“我很小心,但我一步一步走进了骗子的圈套。”

小泽的经历绝不是个案。今年10月,江苏省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网坛大队破获一起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团伙,他们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2亿余条。

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部专门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系统、全面的法律,为解决个人信息保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明确个人信息和大数据不宜过度收集;规范人脸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投诉举报工作机制,旨在为个人信息披上“安全盔甲”,让个人信息保护“长出牙齿”。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呈上升趋势。随着法律法规的完善,司法机关加大了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打击力度,但仍有不法分子铤而走险窃取公民个人信息。近日,记者了解到,公众对个人信息保护高度重视,对个人信息保护法寄予厚望。然而,许多受访者不清楚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所有骚扰电话都是直接拒绝的,没别的事可做。”

“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体系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对维护公民信息权益、发展数字经济具有重要意义”。浙江大学教授、网络空间治理与数字经济法治研究基地(长三角)主任、首席..、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委员会委员王春晖表示,《个人信息保护法》将进一步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法律规范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形成更加完备的个人信息保护规则,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护。同时,将建立权责明确、保护有效、利用规范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特别是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不受侵害的基础上,促进个人信息依法合理有效利用。”可以说,《个人信息保护法》是数字经济时代.受关注的法律之一”。

事实上,个人信息被泄露的案例很多,比如在浏览房产信息时接到销售电话,扫码点餐后收到销售短信,搜索某个物品后频繁收到类似产品的广告...

据统计,目前中国国内市场被监控的移动互联网应用(app)数量高达345万,app几乎取代浏览器成为.大的流量入口。每当安装一些应用时,用户都要选择“允许”或“接受”才能获得定位、访问设备照片和通讯录等权限。因此,一些个人信息,甚至一些与使用应用无关的个人信息被非法收集。

“知情同意”是法律确立的个人信息保护的核心规则,是保护个人对其个人信息处理的知情权和决定权的重要手段。王春晖介绍说,“告知-同意”是一项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在《网络安全法》、《消费者保护法》和《民法典》等法律中都有规定。《个人信息保护法》不仅确立了“告知—同意”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而且构建了以此为核心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体系。

王春晖指出,个人信息处理者“告知”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被告知人充分“知情”,只有被告知人才能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愿、明确地作出决定。因此,《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由个人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愿明确表示同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同意或者书面同意的,从其规定。

此外,针对“用户画像”、“大数据查杀”、“人脸识别”等与个人信息自动决策相关的热点问题,《个人信息保护法》旨在通过规范第三方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保护个人信息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信息保护法》专门有一节规定了“处理敏感个人信息的规则”。“敏感个人信息是指一旦泄露或被非法使用,极易导致侵犯自然人人格尊严或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等信息,以及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王春晖指出,《个人信息保护法》将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列为敏感个人信息,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处理确立了更严格的规范,有利于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其健康成长。

法律的生命在于它的实施,法律的权威在于它的实施。“个人信息立法的效果必须在执法中充分体现,在执法中检验。”王春晖建议在国家一级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制度,防止和惩处侵犯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同时,要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宣传教育,促进形成政府、企业、相关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个人信息保护的良好环境,确保《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在社会生活中得到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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